索 引 号: 13517/2022-25840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市建发〔2022〕22号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的通知
各县(市)、营子区住建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进一步完善我市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品房销售现场增加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公示信息
1.内容(详见附件)。
2.要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公示平面尺寸应不小于A4纸大小,采取上墙或展架形式设立在销售现场进门处显著位置,前方2米内不得有遮挡物。
二、公示时限
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公示期应自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始至项目取得“首次登记”止。
三、监督管理
1.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公示应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同步在销售现场公示。
2.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未按要求在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相关内容的,责令两日内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暂停网签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查处。
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证件、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公示信息的作为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记入信用档案,涉嫌伪造公文、印章的,移交司法部门查处。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公示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13日
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公示
项目名称:
楼 栋 号:
监管银行:
监管账号:
购房温馨提示
尊敬的购房者:
为保障您的购房安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谨向您温馨提示,请您在购房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是维护购房人权益的重要手段。确定购房后,请您按照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公示内容将购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贷款等)缴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银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三方共同监管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纳入预售资金监管。将购房款准确存入监管账户后,您可在七个工作日后登录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签备案状况。(操作流程:手机端下载“满意承德APP”-注册并登陆后-首页可见“房产信息查询栏目”-点击“房产信息查询”栏目-点击合同备案查询,输入合同号、身份证号和密码<密码是开发企业网签时输入的密码,企业网签后应告知购房人签约密码>查询网签信息。)
凡不公示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或要求购房者将购房款缴存其他账户的商品房预售项目,请您不要购买该项目商品房,因为您的购房款可能被挪用,一旦开发项目出现逾期交付、烂尾等问题时,您将蒙受重大经济损失。为确保购房款用于项目建设,防止出现资金挪用、逾期交付、烂尾等情况,请您在缴纳购房款时,一定要确认是否是缴入该开发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坚决拒绝转入任何其他账户。
请广大购房者注意加强购房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所签订的购房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执意不将购房款缴存进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购房人应对所产生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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