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监管部门建立重点骨干企业金融服务保障工作银行领办机制
2020-03-0510时02分 浏览次数:

              

重点骨干企业金融服务保障工作银行

领办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支持受疫情影响遇到困难企业稳健经营,更好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承德市中心支行和银保监会承德监管分局及时研究建立了重点骨干企业金融服务保障工作银行领办机制,最大力度为企业复工复产和扩大生产能力提供金融服务工作保障。

一、组织形式

按照“政府主导、银行领办、条块结合、协同作战”的原则,建立重点骨干企业金融服务保障工作银行领办机制,点对点地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资金困难,全面提升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确定企业名录。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全市企业进行梳理,确定重点骨干企业名录。

(二)明确领办银行。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同人民银行承德市中心支行和承德银保监分局根据确定的重点骨干企业名录,结合企业银行基本户及信贷投放情况,明确银行领办企业。

(三)领办行及职责。领办行即企业现有融资余额占比最大的金融机构,其他占比小的金融机构为协办行。如有两家以上融资余额相同的,以开基本户的为领办行。负责组建专业金融顾问团队,采取灵活多样方式,为企业提供常态化服务,对企业的“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进行分析判断,量身定做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并承担企业金融服务主要责任。

(四)领办而不独办。领办行牵头负责,但不限制其他行介入业务开展。保持银企原有信贷关系不变,协调组织各协办行不停贷、不抽贷、不限贷,切实做到应贷尽贷。

(五)突出重点引领。以重点骨干企业的领办包联带动金融服务企业工作的整体突破提升,突出重点骨干企业帮扶而不限于重点骨干企业。

二、主要任务

(一)紧紧围绕疫情防控需求,全力做好重要医用物资和重要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的融资支持。

(二)紧紧围绕调整还款付息安排、适度降低贷款利率、完善展期续贷衔接、提高小微企业“首贷率”和信用贷款占比等政策措施落实,大力帮扶遇到困难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持续发展。

(三)紧紧围绕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利用和开辟外汇“绿色通道”等政策措施落实,加大对企业货币信贷支持力度。

(四)紧紧围绕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推动线下与线上有机结合,强化支付服务保障,开展金融政策宣传培训,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高效便捷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重点骨干企业金融服务保障工作银行领办机制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跟踪督办落实。驻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明确责任领导和人员,专职专责组织推进。

(二)实行报告制度。对领办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工作报告制度。疫情结束前各企业领办行要每天向工作专班报送所领办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报表,每周报一次领办企业整体工作情况。疫情结束后每半个月报送一次报表及整体工作情况。日报、周报及半月报所报情况包括领办银行和协办银行全部情况。

(三)定期会商调度。工作专班对各领办行所领办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周碰头、月调度、季总结”制度和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通报有关情况,督促推进落实。

(四)上下联动推进。各县市区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组织金融监管等有关部门指导辖区内企业全力配合领办银行工作开展,并对属地领办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推动落实,确保成效。

(五)注重宣传报道。各领办银行要及时提炼总结支持重点骨干企业金融服务典型案例、亮点工作、经验做法、工作成效,及时进行宣传报道,营造金融支持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严格督考奖惩。采取实地调研、跟踪督查等形式对领办银行支持重点骨干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全年综合评价体系落实相应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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