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出租汽车行业多措并举共同抗击疫情
2020-02-0314时37分 浏览次数:

本网讯 (王海军、陆显忠)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和全体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在市委、市政府和交通运输局的正确领导下,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坚决遏制疫情蔓延,避免因人员流动引发交叉感染,保障出租汽车驾驶员和乘客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采取了下列措施。       

一是全体工作人员从1月27日(正月初三)起停止春节休假,全员上岗。要求全体人员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工作纪律,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重新分组。加强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监管,提醒还在运营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提高防疫意识,保护好自身和乘客生命安全,团结一心,共同抗“疫”。       

二是高度重视,生命安全大于天。广大从业人员要正确认识疫情,了解防护常识,不信谣,不传谣,科学应对疫情,不要存在侥幸和轻视心理,尽最大可能不要外出,聚集。远离火车站、汽车站等外来人口集中区域,禁止区域外经营,建议尽量减少运营趟次,减少人员交叉感染的可能。        

三是各出租汽车公司对所属车辆分别在各公司指定地点进行全天集中消毒,消毒的重点部位是车窗、门把手、座椅等容易触碰的位置。各公司在给车辆消毒的同时做好从业人员的体温测量和登记,并发放消毒登记卡,以便于稽查人员检查。如发现异常及时与防疫部门联系并配合做好进一步检查工作。同时派驻4名工作人员到各出租公司对车辆消毒、司机体温监测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四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电视台游走字幕,各出租汽车企业通过微信、短信、电话通知等方式,提醒教育从业人员要加强自我保护,从自身做起加强疫情防控,运营时做到三个“必须”、三个“不得”,即:必须戴好口罩、车辆必须勤消毒、必须正确使用计价器,不得私自涨价、不得拼客、不得拒载。从业人员要提醒乘客必须佩戴口罩,对于经提醒拒不佩戴口罩的乘客可拒绝提供服务。如发现咳嗽、发热的乘客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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