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出台
2019-08-0808时35分 浏览次数:

本网讯(记者孙涛)8月2日,记者从市残联获悉,日前,我市制定出台了《承德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了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植入、肢体矫治手术、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方面救助标准,如果符合救助条件,监护人可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补助。

《方案》中指出,救助对象包括具有承德市户籍,诊断明确且有康复需求的0-6岁残疾儿童。优先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烈士的残疾子女、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

在救助标准方面,其中符合人工耳蜗植入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平均每人补助人工耳蜗产品购置费62500元、手术费12000元、康复训练费14000元,康复训练费主要用于术后一学年的康复训练、康复评估、家长培训及康复教材等;符合矫治手术条件的肢体残疾儿童,平均每人补助手术费10000元、术后康复训练费6000元、矫形器装配费1200元;首次配戴助听器的听力残疾儿童,平均每人补助购置双耳助听器6000元、助听器验配1200元、佩戴后一学年的康复训练费12000元;肢体残疾(脑瘫)儿童每人年补助康复训练费12000元、矫形器装配1200元;视力残疾儿童、言语残疾儿童、智力残疾儿童、精神残疾(孤独症)儿童和已经配戴助听器或植入人工耳蜗的听力残疾儿童,每人年补助康复训练费12000元;符合配戴助视器条件的低视力残疾儿童,平均每人补助助视器适配费1000元。

与此同时,其他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补助标准参照《河北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16年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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