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27/2019-07922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发布机构: 市体育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行政处罚类:
权力名称 | 对没有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制的游泳场所处罚。 |
实施主体 | 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 |
权力依据 | 《河北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
处罚流程 | 一般程序:发现违法事实→调查取证→审理→处罚前征求意见→听取陈述申辩→组织听证(符合听证情形)→审计业务会议集体讨论(情节复杂或重大处罚)→处罚决定书→送达→执行→结案 |
处罚种类 | 警告、罚款、依法采取的其他处罚措施 |
承办机构及 | 承办机构: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 |
投诉机构及投诉电话 | 1、承德市体育局办公室,承德市山庄东路1号 |
权力名称 | 对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处罚 |
实施主体 | 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 |
权力依据 | 《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六条 |
处罚流程 | 一般程序:发现违法事实→调查取证→审理→处罚前征求意见→听取陈述申辩→组织听证(符合听证情形)→审计业务会议集体讨论(情节复杂或重大处罚)→处罚决定书→送达→执行→结案 |
处罚种类 | 警告、罚款、依法采取的其他处罚措施 |
承办机构及 | 承办机构: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 |
投诉机构及投诉电话 | 1、承德市体育局办公室,承德市山庄东路1号 |
权力名称 | 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取得许可证后,不再符合规定条件仍经营该体育项目处罚。 |
实施主体 | 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 |
权力依据 | 《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七条 |
处罚流程 | 一般程序:发现违法事实→调查取证→审理→处罚前征求意见→听取陈述申辩→组织听证(符合听证情形)→审计业务会议集体讨论(情节复杂或重大处罚)→处罚决定书→送达→执行→结案 |
处罚种类 | 警告、罚款、依法采取的其他处罚措施 |
承办机构及 | 承办机构: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 |
投诉机构及投诉电话 | 1、承德市体育局办公室,承德市山庄东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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