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局
2018-08-07   11时59分 浏览次数:

局长:高中卫

一、机构设置

 

(一)内设职能科室

办公室、规划编制管理科、审批科、市政规划科、综合法制科、县域规划科

(二)下设事业单位

承德市城乡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派出机构)、承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承德市建设档案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城乡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制定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文件、技术规则。

(二)负责对市辖各县、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和报批工作。参与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和区域规划。

(四)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组织规划设计方案和建筑设计方案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大、中型建设项目选址和可行性研究,核发及参与核发选址意见书。

(五)负责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查处市规划区内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六)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接收和管理工作。

三、行政权力

(一)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负责报审或审定。

(二)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四、核心业务

(一)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选址许可。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四)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设许可。

(五)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审定。

(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

(七)房地产受让人改变土地用途的同意。

(八)城市规划区内市政、道路、管线、管网、绿化项目的审批。

(九)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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